双方办理登记手续并没有共同生活彩礼和XX可以返还吗
-
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不要退。要退还彩礼的情况是男女双方还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
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聘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
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不要退,存在以下情况才需要退还彩礼:
1、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一起生活的;
3、给彩礼的一方因为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不返还的情况有:已经登记结婚并
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