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后车追尾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10 20:31: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前后车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在前方车辆无过错的情况下,后车负全部责任。比如前方车辆在夜间没有开启尾灯或者转向并未打转向灯的情况,前方车辆负次要责任,后方车辆负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 交通事故追尾事故责任根据前后车在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程度划分如果是因为后车导致追尾的,后车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因为前车违反交通规定,导致追尾的,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或者主要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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