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人订婚后,男方提出分手,礼金和首饰需要退还吗

彩礼
2022-11-10 20: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女方送的金银首饰,如果价值较高并且是以结婚为前提赠送的,那么分手后需要返还;如果恋爱同居期间互赠给对方的财物数量不多、价值不大,则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一般也不需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订婚后女方悔婚的,首先要退的就是彩礼,其次就是为了结婚而赠与的首饰或者其他贵重物品。如果是在恋爱期间赠与的礼物,比如520红包之类的,则属于赠与,不可以要回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订婚后女方悔婚需要退还的物件主要包括:首先,要退的就是彩礼,但彩礼退还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其次,就是为了结婚而赠与的首饰或者其他贵重物品。如果是在恋爱期间赠与的礼物,比如520红包之类的,则属于赠与,不可以要回来。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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