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继承安置房再次出售需要交百分之二十的税吗?

房屋买卖
2022-11-10 21:2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房产再交易需要交个税。继承的房产在取得房产证后,可以再次出售交易。继承的房产再次出售交易时,需要缴纳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 法定继承房产再出售交税的方式:确认需要缴纳的税种。根据具体法律规定,确认具体的缴纳是叫、缴纳标准。按照规定缴纳税费即可。例如契税需缴纳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但法定继承房产的,可免征契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 继承房产再次出售时需要缴纳的个税为:房屋实际成交价减去房屋原价及受赠人支付的相关合理税费后的余额,除了个人所得税,当事人还需要缴纳相应的营业税、契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