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时孩子的监护权被她爸强行要走了,现在初三快毕业了不想让孩子上学,不出抚养费,孩子要上学,我可以要求要监护权吗,该怎么做。谢谢

子女抚养
2022-11-10 21:4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监护权方面的纠纷一般可先通过协商方式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时,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经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其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经济情况和抚养能力,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父母在离婚后都不愿意履行监护人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可以撤销父母双方的监护资格,并依法指定监护人。但父母双方仍应当继续履行负担抚养费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 父母双方均不愿履行离婚后监护人的义务,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可以撤销父母双方的监护资格,并依法指定监护人。但父母双方仍应当继续履行负担抚养费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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