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申请的劳动仲裁都二十多天了还没有立案该怎么办

劳动仲裁
2022-11-10 21:5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那么不能立案;如果是因为材料不齐全未立案的,应当补齐材料后重新起诉;如果是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受诉法院或者上级法院投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仲裁立案到开庭最迟是25天。首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对于符合条件的就应当受理;其次,劳动仲裁在受理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之后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然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总共应当是25天。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 劳动仲裁受理后,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没有收到裁决书且没有通知延长审理时间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起诉来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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