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朋友在饭店滑倒,摔伤了,但又喝了些酒,饭店有赔偿的义务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10 22:1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饭店摔倒但未就餐,如果是因为自身原因摔倒的,且饭店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那么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但是如果饭店没有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比如地上有水啊,那么需要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饭店内遭到伤害饭店存在过错的要赔偿。饭店作为安全保障义务人,本身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如果摔伤是由于饭店的过错,则饭店应当对摔伤的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行为人摔伤与饭店无关,饭店对摔伤的结果不具有过错,饭店则不应当赔偿,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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