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9月份抵押了摩托在一个车行,价值50000元,抵押了16000元,结果被车行在抵押期间就卖了,现在打电话不接,店门关闭。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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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以车辆抵押,债务人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对抵押的车辆优先受偿,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车辆进行
拍卖或者变卖,
抵押权人对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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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要对车辆行使抵押权的,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车辆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债权人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
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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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抵押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人的身份证明等文件,机动车的登记证书等到当地的车辆管理所进行登记。以动产抵押没有进行登记的,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
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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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