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孩子爸没有领结婚证,但是户口已经签到他家里了,户口本上还写的妻子名字,这样算合法夫妻吗

2022-11-11 01:03: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婚的唯一法定形式就是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而未领结婚证依法属于未确立婚姻关系,也就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双方当事人因此属于同居关系,无需法院判决离婚,双方协商分开即可。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如果是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使没领证,其事实婚姻关系也受法律保护。但是在此之后,由于我国法律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因此只要双方没领证,未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那么男女之间的关系便依法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未进行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如果没有构成事实婚姻,那双方之间的身份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双方的财产关系受法律保护。双方即使不结婚也可以拥有共同财产,但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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