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口头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应该采用书面的形式判定是否已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第三条
(二)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劳动用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