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钱还了为什么还是失信被执行人

债务追讨
2022-11-11 02:4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确认后,被告人仍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原告可以申请依法强制执行。案件一旦进入执行程序,会依法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被执行人联系法院还钱的方式为查询承办案件法官的联系方式,然后和承办法官联系。法律规定,若是被执行人及时偿还债务的,就不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也不会被限制高消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申请执行后对方还是不还钱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供其财产线索,法院会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划拨等,用以清偿其债务。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其义务并且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的,还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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