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抚恤金是如何规定的

2022-11-11 10:05: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抚恤金分配时除了照顾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之外,一般是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 抚恤金的计算方法是:
    1、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80个月;
    2、年龄在50周岁以上至70周岁(含70周岁)之间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120个月;
    3.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按照按月发给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计算60个月。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 抚恤金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分配,例如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照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发放,离退休人员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发放。
    法律依据: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二
    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调整为:
    (一)工作人员。
    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即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二)离退休人员。计发基数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基本离退休费,即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