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车子非法营运被抓扣了

刑事拘留
2022-11-11 10:09: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法扣留别人车辆的违法后果是:
    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扣留,属于侵占罪,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 营运车涉嫌非法活动被扣程序一般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七条
    行政机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后,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
    对违法事实清楚,依法应当没收的非法财物予以没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销毁的,依法销毁;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决定:
    (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
    (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
    (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
    (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 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由海关予以没收;没收后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用于公益事业的用于公益事业;有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经海关调查后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

    海关没收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后,应当将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
    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可以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的,海关应当转交给有关公益机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知识产权权利人有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有偿转让给知识产权权利人。
    被没收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无法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且知识产权权利人无收购意愿的,海关可以在消除侵权特征后依法拍卖,但对进口假冒商标货物,除特殊情况外,不能仅清除货物上的商标标识即允许其进入商业渠道;侵权特征无法消除的,海关应当予以销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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