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个同事在微信上造谣说带我开房,我打电话质问其中一人说是打字打错了。构不构成侵害名誉权

名誉毁谤
2022-11-11 11:1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有以下行为的,应承担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责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因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因撰写、发表批评文章,文章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其他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 符合下列条件的,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行为人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侵权的方式包括书面或者口头等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 侵害名誉权认定标准: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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