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是对方签字才能提车。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后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交通事故认定书即使对方不签字的,不会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