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受损鉴定找哪个部门

房屋产权
2022-11-11 11:3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安全鉴定找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房屋严重损坏的、改变房屋用途的、拆改房屋结构的、在房屋上设置高耸物的、房屋发生自然灾害的、房屋周边兴建大型建筑物的,均可申请房屋质量安全鉴定。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房屋的质量安全可以找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鉴定。房屋严重损坏的、改变房屋用途的、拆改房屋结构的、在房屋上设置高耸物的、房屋发生自然灾害的、房屋周边兴建大型建筑物的,均可申请房屋质量安全鉴定。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进行房屋质量的鉴定可以找具有房屋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房主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可以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和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只是细小瑕疵,可以联系开发商进行维修。
    法律依据:进行房屋质量的鉴定可以找具有房屋质量鉴定资质的机构。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房主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可以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和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只是细小瑕疵,可以联系开发商进行维修。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第八百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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