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嫖娼被抓到了,什么也不承认。

刑事拘留
2022-11-11 11:4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卖淫嫖娼被抓不会有案底。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卖淫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不是违反刑法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所以不会有案底。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条
    对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结案或者终止案件调查后将案卷移交档案部门保管或者自行保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不承认嫖宿且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一般不会处罚。法律规定,嫖娼是违法行为,要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需要有违法事实与证据。事后追究的,如果没有证据,若只有单方面人的口供,定罪,证据链不足,公安机关会因证据不足,使得当事人免于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公安机关在收集到证据后,且证据之间可以相互印证的,则事后抓嫖不需要当面对质;如果证据不充分的,需要询问违法行为人才查证的,则公安机关会依法组织当面的询问质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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