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开发票不是本人可以开。开具房屋租赁发票需要租客与房东联系协商相关事宜,携带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租房
合同就近到地税局办理,审核通过一次性如实开具。法律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