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买下来150万,其中外债30万,商业贷款55万,女方用的公积金40万,如果离婚,怎么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1 11: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可以按照房子的实际市场价值计算房产的还贷增值部分,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增值部门由夫妻双方平均分,夫妻协商一致的可以不平均分;如果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予以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法院对离婚房产纠纷的处理: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配偶参与清偿的部分,应当按照债权的性质予以返还;夫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所以应归为夫妻共同财产,由男女双方平均分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一般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夫妻婚后共同买房并还按揭款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其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原则上属于付首付一方的个人财产;至于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房产增值的部分,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