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试用期按照公司规定提前3天提出离职,上班上到21号,离职申请表也是写的21号,领导也签字了,昨天22号到公司总部,交了所有申请表,人事也说办完了,只是人事说暂时不录入系统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1 11:5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未到3天,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后离职,也可以在用人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想要离职的,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在试用期内的需要填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转正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有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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