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调解离婚,办理房产过户给对方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1 13:0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房子过户需要带的材料有:
    1、离婚判决书(离婚协议)、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人办理过户,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 夫妻协议离婚后,以下资料是双方当事人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需要准备的:
    1.有关房产分割内容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3.房产证;
    4.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协议离婚房屋过户需要准备的资料:
    1.有关房产分割内容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3.房产证;
    4.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