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地的工人在干活的时候突然脑溢血抢救无效死亡,没签劳动合同属于短期用工的那种,买了意外保险这样的要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2-11-11 13: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工地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若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公司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若用人单位未购买的,由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工地上工人突发疾病,若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要支付赔偿费用;若是仅是突发疾病的,可以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在工地上班,突发脑出血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算工伤。若是劳动者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购买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以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处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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