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请问一下我剪辑了几秒的影视的影视作品来制作自己的作品算是侵权吗

著作权
2022-11-11 13: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影视作品的侵权,常见的是他人未经权利人许可向向公众进行播放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第四十六条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 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行为,构成侵权。但如果使用人获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的,则不构成侵犯著作权。若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二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第四十三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 影视侵权也属于侵犯著作权行为的一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一般是指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例如,文字作品、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电影作品、美术作品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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