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前单位交了8年保险后自己辞职了,然后在现公司交了8个月后离职可以拿到失业金吗?怎么拿的呢?

2019-04-22 08:07: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自己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
    劳动者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只有第1种情况有补偿: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
  • 自己辞职能领失业金吗?《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因此,自己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那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有哪些呢?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因此自己辞职的,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是没有权利不批准 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辞职,原单位就会为员工办理社保停缴手续,员工的社保账户会处于封存状态。
    现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可以随着参保人就业地的转移实现跨省转移,《暂行办法》明确,养老保险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
    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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