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21年9月底入职的,已经入职快六个月了,公司缴纳的公积金比例是5%,突然发现是按底薪扣除的的公积金,这样合法吗?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补缴?

社会保险
2022-11-11 14:5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对于因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则属于典型的社保争议纠纷,人民法院应依法受理。
  • 员工的公积金一般由公司在工资中每月扣除,由公司财务部门将公积金款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单位账户。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至5%。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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