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生育保险,要到哪里去办理?

社会保险
2022-11-11 15:2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用人单位带齐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相关核准执业证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办理生育保险的方式为:由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用人单位带齐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相关核准执业证件;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办理生育保险需要下列材料:
    1、准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出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医院出院记录的原件和复印件。
    4、医院住院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5、医院开具的请假证明以及生育报销表格。法律依据:办理生育保险需要下列材料:
    1、准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出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医院出院记录的原件和复印件。
    4、医院住院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5、医院开具的请假证明以及生育报销表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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