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的房子跟我爷爷的房子是一个房产证,我爷爷奶奶已经去世了,怎么能改成我爸爸的名字

房屋产权
2022-11-11 15: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房子的当事人按下列流程更改房产证名字:
    1、房产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子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公证书。

    3、继承人准备好过户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其他继承人要现场放弃继承权;
    4、继承人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5、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6、领取新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人死了后其继承人继承房屋更改房产证名字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到交易中心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至交易中心换领新的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一般来说,更改姓氏并不影响继承人的继承权,即继承人仍然有权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改了姓不影响继承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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