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婚前签的购房合同,男方父亲出首付30万,女方出10万,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按份共有各占50%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1 15:4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婚前或婚后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另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人名字,没特别约定就是共同所有,如果约定比例,可以就协定比例各自拥有房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老公婚前买房婚后加上名字属于夫妻共有。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及按揭还款,婚后加女方名字,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原则上产权比例各占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当事人婚前交了个首付,房子不一定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个人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该房产依法归个人所有。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房本写了两个人的名字的,该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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