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还能享受的了拆迁补偿

拆迁补偿
2022-11-11 15: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时对房屋的拆迁补偿应该按照以下办法分配: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则拆迁补偿款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个人财产,则拆迁补偿款也相应的归个人所有,不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在离婚时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分配拆迁征地补偿款:如果拆迁征地补偿款是在婚前获得的,一般为一方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如果拆迁征地补偿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后一般是不能分房屋拆迁补偿款的。但若该补偿款将双方均列入补偿范围的,则该部分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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