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的公司厂名,和法人都换了,要求我们重新签劳动合同,这个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1 16:2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名称变更后,劳动合同不需要重新签。该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双方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双方变更的是劳动合同中的实质性事项,可以依法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公司名称变更劳动合同不需要重新签,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的,变更前的公司和变更后的公司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同一个民事主体,即两者仍然是同一家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劳动合同可以重新签订。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重新签订可以视为对原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合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者删减劳动合同内容以及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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