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儿童发生胫腓骨骨折,经过正确治疗后,没有留下残疾,功能正常,在评残上可以评为十级。如果是成人发生胫腓骨骨折,在经过正规治疗后,胫腓骨恢复骨折愈合良好,外观没有畸形,膝关节和踝关节活动正常,在伤残评定上,也可以评为十级。
如果经过功能锻炼后,膝关节或者是踝关节,功能活动留有障碍,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可以评为九级。具体的伤残评定标准,还是应该以国家颁布的标准为准。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