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1 16: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的分割:
    1、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婚后以其个人财产还贷的,该房产归婚前贷款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
    2、婚前以夫妻双方名义贷款买房,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的,该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双方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前贷款购房离婚时的分割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结婚之前一方用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和使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还贷,那么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前共同出资,可以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后可由夫妻协商分割,协商失败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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