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的名字,离婚时女方能分到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1 17: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买房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写双方名字或一方名字都是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写一方名字的,如果没有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婚后父母给的买房子的钱,如果说明是赠与子女个人的,那就是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如果只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也是个人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男方父母买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父母婚后出资购房,男方父母将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并且明确表示只归自己子女所有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无明确表示只归自己子女所有,那么婚后男方父母买房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离婚时均可以主张房屋所有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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