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需不需要债权到期呀

债务追讨
2022-11-11 19:0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使撤销权不要求债权到期,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只要是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因为债务人放弃其债权,或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等方式受到影响的,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撤销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要通过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来行使;要以债权人所享有的合法的到期债权为限;以及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有无偿转让、放弃债权等行为,并且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期限的规定为,债权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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