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头婚生了两个孩子,户口都是上在前夫家,现在再婚生了一个孩子,没办准生证的,上户口要罚钱吗?

2019-04-22 08:52: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办结婚证小孩上户口要罚款,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  
    (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  
    (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  
    (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新生儿落户规定:  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常住户口  
    (一)条件: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在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以后出生(指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等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2003年8月7日以前出生的仍按原有规定随母申报出生登记)。  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的,婴儿应当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出生户口;父母均为本市集体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出生户口;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可以随母登记出生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父随母登记出生户口。
  • 再婚准生证办理流程
    对于符合再婚生育条件的夫妻是可以带上相关资料进行办理再婚准生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再婚夫妻需要到相应的婚育服务点进行再婚生育申请;
    2、提交相关证件、资料,主要有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双人照;
    3、计生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性孕情检查证明;
    4、最后再婚夫妻就可以拿着申请表以及计划生育服务部门的孕检证明到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再婚准生证。
    温馨提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那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简单概括就是双方已育子女不能超过两个,否则是无法办理再婚准生证的。还有一点要注意的就是如果一方是离婚的还需要带之前的离婚协议或离婚证书去办理。
  • 没有办准生证怎么上户口?
    没有准生证还是比较难以上到户口。建议准备相关的资料到当地的计生部门进行补办。如果是超生一类的,可能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金。这样还是能够上户口的。
    如果没有准生证的话,上户口的时候带上结婚证和出生证去上户口,要交一定的罚款,每个地方价格不一样。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抚养费(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
    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 给孩子上户口不需要提供准生证;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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