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婚房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屋,则可以将房屋进行
拍卖,如果分割拍卖款。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可以竞价取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