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男方婚前财产,房子加了名字离婚后可以分一半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1-11 20: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加名字算共同财产。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分割比例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有协议的从协议,没协议的还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法律依据:
    按照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婚前一方买的房子,在婚后加了配偶的名字,那配偶可以获得一半房产。因为婚前买房婚后加名的行为属于房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因此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按照共同财产均等分割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参与分割,直接归个人所有,另一方不能分到一半。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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