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职后可以要求公司补交试用期社保吗

2022-11-11 21: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当事人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已经为其办理了相关入职手续或已到社保备案,就应该办理离职手续,取得目前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如果当事人在试用期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没有到社保备案,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要回上一家公司的离职证明。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试用期公司不给交社保离职能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本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试用期社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约定依法缴纳社保。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第四款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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