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人到期后支付了利息,但是归还不了本金,想继续借款,出借人该如何写借条?

民间借贷
2022-11-11 21: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通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借条应先写明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然后注明还款日期以及逾期每年按总金额给付违约金的比例,最后写明借款人名称及身份信息,结尾落款书写借条的时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借钱几年之后,当事人写借条或者欠条都可以,如果要写借条,则应当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和还款的具体日期,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等内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借款有借条但是到期了,借款人依然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与其协商让其尽快偿还,如果对方拒绝偿还,出借人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的方式处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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