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朋友出钱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可以写我跟他的名字,但是我们不是夫妻,那房子有一半属于我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1 21:1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女朋友共同买房的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也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房产登记谁的名字可以由双方自行决定。对于共同出资买的房,结婚后无论登记了双方名字的,则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婚前买的房不管是不是个人出资,只要写上两人的名字就属于共同财产。因为买房时如果是个人出资,写两个人的名字,那就相当于是将房子的一部分份额赠送给另一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 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和写两个人的名字是有本质区别的:写一个人的名字表示单独所有,在二手房买卖的时候有单独的处置权。但对于婚后房产即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买卖时应征求配偶同意或本人出具相关承诺书。写两个人的名字表示房屋为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买卖时也一样共同去申请登记。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登记程序登记程序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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