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求民事赔偿对方不赔怎么处理

保险赔偿
2022-11-11 22: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责任对方不予赔偿的,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和让步,协商一致的,依协商的成果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公民在请求国家赔偿时可以直接起诉,在诉讼中一并提出要求赔偿的主张;但是一般情形下需要先向侵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赔偿,如果侵权的行政机关不作出赔偿的决定的,那么公民此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民事赔偿责任是行为人侵犯他人民事权利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这种法律后果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并以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规定民事责任的目的,就是对已经造成的权利损害和财产损失给予恢复和补救。不赔偿会属于从重情节,但赔偿后可以轻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