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手机被监听该怎样收集证据

刑事辩护
2022-11-11 23:4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电话内容公安不可以查出来,通话记录可以查出来。公安机关可以联系通信运营商,对某个号码进行监控,那么通话内容及短信都会被监听查询。查询电话内容的主体只能司法侦查机关,个人不得监听。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手机信息采集不是监听。  
    一、根究《国家安全法》第六章第77条第四款,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第83条,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  
    二、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一章第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第二章第七条;公安机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第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三、依据以上的法律规定,公安局采集公民的手机卡的信息是有法律依据:的,我们应予以配合。但是要建立在为了国家的安全需要基础上,对于明显侵犯个人的隐私等不合理要求,也是可以拒绝的。
  • 手机截图算证据,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聊天记录等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都可以作为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
    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