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在外资公司搞卫生,打杂的,沒有签劳动合同,但是工作了5年,可以要公司补社保冯?

社会保险
2022-11-12 00:06: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工作五年但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单位应当赔偿给劳动者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并且视为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工作两年多公司未交社保公司要补交的数额为其在劳动者工作期限内应当负担的部分,个人负担的部分仍然由个人负担。同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企业不给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者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解除合同之后企业应当依法向劳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企业不给交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劳动者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解除合同之后企业应当依法向劳员工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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