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领证,男女双方父母共同出资首付买房准备结婚,只写了男方名字,女方有银行流水,算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2 01:28: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那么就不是夫妻关系,如果是双方出钱买的房产,并且写了两个人名字的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权利人为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 没有结婚证可以一起买房。男女双方在结婚前购买房子,房产证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的,房子依法属于双方的共有财产,待双方结婚后,房子就会成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有对其主张所有权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没领证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属于谁的财产的确认方式:若男方个人全款购买除另有约定外由,一般认定为男方个人财产,若男方进行贷款,但夫妻共同还贷的,则共同还贷部分认定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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