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十级伤残单位签了协议只给了一万块钱,还能起诉要回赔偿款吗

工伤索赔
2022-11-12 02:10: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四)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如果用人单位和职工发生了工伤待遇方面的问题的时候,以劳动争议处理。
  • 十级伤残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总之,十级工伤能赔偿多少钱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十级工伤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交通费用以及食宿费用、辅助器具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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