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张律师您好,我手里有一张欠条,别人欠我钱。欠条上手印是欠款人的。但不确定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是不是欠款人本人的。这种情况我要起诉的话,这张欠条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吗?

债务追讨
2022-11-12 05:1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欠条上,欠款人的签名和身份证号码都与实际不符的,债权人仍可以以实际的欠款人姓名向法院起诉,并提供属于被告欠款的相应证据,在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进行笔迹鉴定,以确定欠条上折签名为被告所签,欠款人实际就是被告,如果被告无法提交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其非实际欠款人的,应由被告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欠条的,可写好起诉状并在诉讼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欠条可以作为证明当事人之间具有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欠条作为直接证据,对当事人的主张能起到帮助作用。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当事人有欠条但是对方不承认,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收集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对于当事人自己提出的主张,其应当负担提供相应证据的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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