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老公是国营单位在职职工,因生病现在已不能工资,已请病假二个月了,他现年58岁,1980年参加工作,工龄41年,不知道国家劳动法对病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短期病假和长期病假都是怎么规定的?

讨薪
2022-11-12 05:3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实际工作年限三十年的,病假期限为二十四个月。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关于病假工资的规定是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基数计算,但约定的基数不能低于对应的职位的工资标准。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有:病假期间,由于劳动者无法正常履行职能义务,因此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支付,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