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是加盟店,我们产品的确有虚假宣传行为,被他知道了,他就把很多加盟店都索赔了一次,他算不算恶意索赔

连锁加盟
2022-11-12 07:2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认定虚假宣传的条件是:主体上双方是否存在市场竞争关系;是否存在主观上的恶意;是否存在虚假的成分,在宣传的过程中,是否损害了消费者、竞争者的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虚假宣传的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二)商家虚假宣传赔偿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另有规定的虚假宣传赔偿,依照其规定。
  • 厂家虚假宣传的,商家应赔偿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商家不愿意支付的,消费者可以去到消费者协会对经营者投诉,或者采取诉讼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虚假宣传功效的索赔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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