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们好!遗产存款过户巳办理公证,该存款公证书拿到后(签有存款放弃声明书)可以直接办理房产继承过户吗?家庭继承人签订的房产分配协议不经公证有法律效力吗?如房产过户承接人在房产过户后拒绝分配,其他人该怎么办呢?谢谢!期盼回复。

2019-04-22 09:30: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继承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公民的申请,依法证明公民具有继承死者遗留的个人合法房产权利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如下: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由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应该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由继承人申请的公证。  办理遗嘱房产继承时,继承人应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6、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 放弃继承声明要在被继承去世后做出才有效,去世前做出的无效,可以参考《继承法意见》的规定:
    50、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
  • 房屋继承为例,房屋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 继承开始的效力:遗嘱效力的确定。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可以随时设立、变更、撤销,这就导致不同的遗嘱之间发生矛盾。另外,法律对遗嘱的形式及内容都作了必要的限制,因此这还涉及该遗嘱是否合法有效的问题。
    无论是遗嘱的内容相互矛盾还是欠缺有效要件,遗嘱人均可进行补正,故遗嘱的效力必须是在遗嘱人死亡时才能最终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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