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信阳监狱,新进监狱45天内家属可以会见吗?

2022-11-12 07: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刑后在看守所家属能见,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探视;如果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 按照规定,在监狱服刑期间,罪犯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会见的次数和时间一般是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详细时间安排需要咨询具体的服刑监狱。法律依据:按照规定,在监狱服刑期间,罪犯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会见的次数和时间一般是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详细时间安排需要咨询具体的服刑监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 判刑后在看守所的,家属可以会见。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探视;如果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三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辨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辨护人会见、通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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